一、气瓶暂存:
(一)气瓶暂存库要求:
气瓶应放置在良好的通风、并避免阳光直射的场所,气瓶的空、实瓶应分开存放,在用气瓶和备用气瓶应分开存放,并设置防倾倒措施。可燃气体气瓶和助燃气体气瓶不允许同库存放。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三章规定(由火灾危险性推算):使用乙炔气瓶的现场,乙炔气的存储不得超过30m3(相当于5瓶,指公称容积为40L的乙炔瓶),乙炔气的储存量超过30m3时,应用非燃烧材料隔离出单独的储存间,其中一面应为固定墙壁。乙炔气的储存量超过m3(相当40瓶)时,应建造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的存储仓库,与建筑物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0m,否则应以防火墙隔开。
根据AQ/T《机械制造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作业现场的气瓶,同一地点放置数量不应超过5瓶,若超过5瓶,但不超过20瓶时,应有防火防爆措施,超过20瓶以上时,必须设置二级气瓶库。
(二)可燃气体报警仪设置要求:
储瓶间(库)应结合房间封闭通风实际情况,以及气体的特性、品种来设置检测报警器;探测器应安装在无冲击、无振动、无强磁场干扰、易于检修的场所。
气体检测报警器的设计、装应符合GB/T的要求。检测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时,检测器探头应靠近释放源,且在气体、蒸气易于聚集的地点;在可能形成T/CCGA所示的惰性气体或缺氧场所、T/CCGA所示的氧气和富氧场所,应设置环境氧气检测器,安装高度宜距地坪或楼地板1.5m~2.0m。
封闭或局部通风不良的半敞开气瓶充装间充装比空气轻的可燃气体或有毒气体,应在充装区上方的室内最高点、易于滞留气体处设置检测报警器;充装比空气重的可燃气体或有毒气体,应在距地坪(或楼地板)0.3m~0.6m处设置检测报警器。
释放源处于露天或敞开式厂房布置的的设备区域内,气体检测报警器距其所覆盖范围内的任一释放源的水平距离不宜大于10m,有毒气体探测器距其所覆盖范围的任一释放源的水平距离不宜大于4m。
释放源处于封闭式厂房或局部通风不良的半敞开厂房内,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距其所覆盖范围内的任一释放源的水平距离不宜大于5m,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距其所覆盖范围的任一释放源的水平距离不宜大于2m。
判别泄漏气体介质是否比空气重,应以泄漏气体介质的分子量与环境空气的分子量的比值为基准:比值≥1.2,泄漏介质重于空气;1.0≤比值<1.2,泄漏介质略重于空气;0.8<比值<1.0,泄漏介质略轻于空气;比值≤0.8,泄漏介质轻于空气。
由于温度和海拔对气体的密度影响较大,为了方便判断泄漏的介质泄漏到大气中时,泄漏气体介质是否比空气重用泄漏介质的气体分子量与当地空气的分子量的相对比值作为判据。
二、气瓶及使用安全:
库存或停用时间超过一个检验周期的气瓶,启用前应重新进行检验。
气瓶报废,按照气瓶设计使用限及TSG23-中9.5处理。
检验周期应符合:
--盛装腐蚀性气体的气瓶应每二年检验一次;
--盛装一般气体的气瓶应每三年检验一次;
--盛装惰性气体的气瓶应每五年检验一次;
--低温绝热气瓶应每三年检验一次。
气瓶瓶帽等保护附件宜符合TSG23-中7.3的要求。
钢质无缝气瓶内、外表面应符合GB/T(全部)的检验与评定要求,不得有鼓包、凹坑、磕伤、划伤、“橘皮”表面、麻坑、裂纹、凸棱、夹层(分层)、电弧烧伤或火烧伤等严重缺陷。
钢质焊接气瓶内外表面应符合GB/T的要求,且不得有鼓包、凹坑、磕伤、划伤、麻坑、裂纹、凸棱、夹层(分层)、电弧烧伤或火烧伤等严重缺陷。
在使用程中,若发现气瓶有严重腐蚀、损伤或阀门及附件密封、瓶阀与气瓶连接处漏气等,或对其安全可靠性有怀疑时,应提前进行检验。
气瓶运输,宜用直立运输并符合GB/T的要求,应可靠固定气瓶,以免气瓶移动或相互碰撞:直立运输的专用气瓶,宜不装防震圈。气瓶横放运输时,应当整齐放置,垛高不得超过车栏板高度;瓶阀端应朝向一致。
装卸气瓶应轻装轻卸,避免相互磕碰或撞击,不应采用抛、滚、滑、栋等方式。
气瓶日常应至少进行以下内容检查:
查看气瓶充装产品合格证,核对气瓶的检验有效期。
气瓶不应有碰撞变形及其他机械性损伤,表面应无锈蚀保护涂层应完好,气瓶标志应清晰,安全标签应完整。
不同气瓶使用要点汇总
氧气瓶:
1.氧气瓶里的氧气,不能全部用完,必须留有0.1Mpa剩余压力,严防乙炔倒灌引起爆炸。
2.禁止用沾染油类的手和工具操作气瓶,以防引起爆炸。
3.氧气瓶不能强烈碰撞。禁止采用抛、摔及其它容易引撞击的方法进行装卸或搬运,严禁用起重机吊运。
4.在开启瓶阀和减压器时,人要站在侧面;开启的速度要缓慢,防止有机材料零件温度过高或气流过快产生静电火花而造成燃烧。
5.冬天,气瓶的减压器和管系发生冻结时,严禁用火烘烤或使用铁器一类的东西猛击气瓶,更不能猛拧减压表的调节螺丝,以防止氧气突然大量冲出,造成事故。
6.禁止使用没有减压器的氧气瓶。
乙炔瓶:
1.乙炔气瓶在使用时必须装设专用减压器、回火防止器,工作前必须检查是否好用,否则禁止使用,开启时,操作者应站在阀门的侧后方,动作要轻缓。
2.气瓶不得靠近热源和电器设备,夏季要有遮阳措施防止暴晒,与明火的距离要大于10米(高空作业时是与垂直地面处的平行距离)。
3.瓶阀冻结时,严禁用火烘烤,可用10℃以下温水解冻。
4.工作地点频繁移动时,应装在专用小车上,乙炔瓶和氧气瓶应避免放在一起。
5.严禁铜、银、汞等及其制品与乙炔接触,与乙炔接触的铜合金器具含铜量须得高于70%。
6.瓶内气体严禁用尽,必须留有不低于0.05Mpa余压。
7.在用汽车、手推车运输乙炔瓶时,应轻装轻卸。严禁抛、滑、滚、碰。吊装搬运时,应使用专用夹具和防雨的运输车,严禁用起重机和手拉葫芦吊装搬运。
气瓶放置:
1.氧气瓶、乙炔瓶不得靠近热源、电气设备、油脂及其他易燃物品。
2.乙炔瓶使用时要注意固定,防止倾倒,严禁卧倒使用,对已卧倒的乙炔瓶,不准直接开气使用,使用前必须先立牢静止十五分钟后,再接减压器使用。
3.乙炔气瓶在使用、运输、贮存时,环境温度不得超过40℃。
4.乙炔瓶放置时要保持直立,并有防倒措施,不得放在橡胶等绝缘体上。
5.气瓶与明火的距离一般不得小于10米。氧气瓶、乙炔瓶距离大于5m。
6.氧气瓶、乙炔瓶需定置摆放并且划线,使用黄线规格50mm。
三、事故案例:
守安集团简介
上海守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位于上海市金山区,主要从事以HSE为主的科研和服务管理业务。公司是国家应急管理部安全研究中心、中国化学品安全协会和西安科技大学安全科学与工程学院战略合作单位,是国内安全技术管理服务行业的龙头企业,有多年实施安全技术服务的成功经验,业务范围已覆盖全国20个省(直辖市),30余个工业园区,50余个项目部余家企业。被评为年、、年中国化工园区优秀服务商,并在年荣膺“‘十三五’化工园区优秀服务商”称号,在第三届、第四届“中国国际化工过程安全研讨会“上荣膺《化工安全生产优秀成果奖》。了解更多,请扫码